贵州省计量测试院采购资产清查服务商竞争性磋商项目
发布时间:2024-04-22 来源: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字号:大中小
一、项目概况
采购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二、基本情况
贵州省计量测试院于1978年12月5日成立,是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8661.03万元,开办资金6734.2万元。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玖万元整。
由单位资金列支。
四、采购人
1.采购人名称:贵州省计量测试院
2.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海马冲街111号
3.联系人:王程鑫
4.联系电话/传真:18198637620
5.监督投诉电话:15519137921(杨振)
五、报价单
投标人报价单采用统一的格式,按报价单要求格式内容填写。
报价单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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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小写)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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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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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投标人: 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服务报价为完成委托任务而发生的必要的人工费、食宿费、差旅费、办公费、税金等费用。为固定价,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作调整。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4日
(二)报名方式:请将营业执照盖章后传至院邮箱(wangchengxin@gzjlcs.com),并电话确认。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26日上午10点在省计量测试院综合楼401室磋商。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性审查内容 |
1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独立法人的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供应商自行书面承诺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
(4)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
(5)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自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提交给磋商小组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
(7) |
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承诺格式自拟):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2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3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4 |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代理人时必须提交)。 |
八、服务要求:
1、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审计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人,持有会计相关执业资格证不少于4人。
2、供应商安排不少于4人驻点开展工作,驻点时间不少于2个月。
3、供应商于2024年9月30日前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指导采购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固定资产清理工作。双方配合时间至项目完成截止
九、评审(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本项目得分排第一名的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在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平台中以直接采购方式选定成交。
(一)报价评审(15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响应报价 (客观分) |
15 |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 |
(二)主观分(15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资产清查方案评价 |
15分 |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编制资产清查方案 A档:方案合理,并且方案具有针对性、条理清晰,能很好的确保所提供的服务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15分; B档:方案合理,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 C档:方案描述简略或内容有缺陷或有部分不合理,但基本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 D档:方案明显不合理或不符合项目需求或者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注:缺陷是指方案中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存在影响项目履约质量的情况等。 |
(三)客观分(70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 |
人员配备 |
25分 |
1、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执业10 年(含)以上得10分, 执业10 年以下得5 分; 2、项目驻点人员:项目驻点人员至少4人,每多一名得3分,最多6分。 3、项目驻点成员具备会计相关资格证: 初级资格得1分,中级资格得2分。高级资格得3分。每人仅得一次分,该条最多得9分 注:①提供人员配备表标注驻点人员。 ②提供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 |
3 |
项目业绩 |
36分 |
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每出具一份得5分,总分30分。出具检验检测、科研院所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每份在增加1分,总分不超过6分。 注:提供合同及报告并加盖公章。 |
4 |
企业规范 |
5分 |
供应商具备健全的单位制度,提供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此项提供齐全得5 分,缺一项不得分; |
5 |
本土化服务 |
2分 |
在本地有固定办公场所,自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并提供租赁合同得2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不全或未提供该项不得分; |
6 |
服务承诺 |
2分 |
驻点人员需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手机畅通,第一时间解答、指导资产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