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工程操作实务梳理
具体操作细节 |
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 |
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 |
公告发布媒体 |
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介: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网等。 |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各地招标投标网等。 |
信息公告内容 |
除了常规要求公告的信息以外,要求公告采购合同、验收文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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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限 |
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不得少于5日。 |
救济程序 |
1、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质疑,对质疑回复不满向财政监督部门投诉; 2、时效: 质疑:供应商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投诉: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1、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认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直接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时效: 异议: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之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异议的,现场提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不少于3日)提出。 投诉:异议答复后10日内或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针对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的投诉)10日内。 |
评分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
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
除了技术要求和能力要求外,还有政策性要求,如纳税、社保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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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中国政府采购网
公司名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贵阳市大十字时代广场名仕楼18层
公司电话:0851-85801820